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21〕37号)及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丘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对基层专职消防人员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工作地点
1.招聘数量:10名战斗员、10名司机(须持有A或B类驾驶证);
2.工作地点:沈丘县白集镇、新安集镇、北杨集镇、洪山镇、刘湾镇、赵德营镇、莲池镇、刘庄店镇、冯营乡、留福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2.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1日)、25周岁以下(1997年8月1日);退役军人或大专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27周岁以下(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B类驾驶证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A类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2022年毕业人员应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A或B类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5.身体素质好,符合GBZ221-2009《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6. 面部、颈部文身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沈丘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具有B或A类驾驶证的,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5日结束。
(三)报名地点: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创业路雪荣面粉厂北)
(四)资格审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材料予以审查,如发现信息不符合招录要求等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遇有比例内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检测应聘人员的基本体能素质,共设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跑五个项目(标准见附件1),满分100分,各项成绩分别按20%计入体能考核总分。
七、体检
1.根据“面试(40%)+体能(6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2的比例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遇有比例内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轻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招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安排政审,主要审查招录对象身份信息、无犯罪证明、学历证书、档案等材料。因审查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有关待遇
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行选择乡镇工作。
2、试用期为3个月,按照18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按每人每年6.7万(含工资、保险、被装费、伙食费)的标准执行,根据个人表现工资待遇可动态调整。
3、工作制度。专职消防员录取后,安排在我县乡镇消防站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实行24小时备勤制,每月轮休6-8天,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婚假和陪产假。
4、生活待遇。专职消防员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
十、防疫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主要通过沈丘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网址为:http://www.shenqiu.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5218510
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8月19日